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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金色华年」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产品特色】
1.费率低廉,而领取时间长;
2.领取灵活,不但保证20年的年金,更有退休应急金;
3.满期祝寿,晚年生活安乐无忧。
【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六十周岁之前身故,则本公司按累计已缴纳的保险费和身故时的现金价值的较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二)退休应急金
被保险人年满六十周岁时,则给付百分之二十保险金额的退休应急金予。
(三)养老年金
被保险人年满六十周岁后,每年将按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九给付养老年金,直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七周岁后。
本合同的养老年金保证期为二十年。若被保险人未领满二十年即身故,则本公司向其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一次性付清保证年期内尚未给付的养老年金。
被保险人可选择将退休应急金和养老年金存放于本公司累积生息,也可选择随时领取。
(四)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八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按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八给付满期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投保年龄:18至55周岁
【投保举例】
王先生,外企白领,现年30岁,月收入6000元左右,有基本社保。为了保障退休后的生活品质,王先生决定投保一分商业养老保险。
王先生选择投保海康保险『金色年华』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年缴保费10365元,保额15万元,缴费20年,王先生退休后享有如下利益:

60周岁,可一次性领取30000元退休应急金;
60周岁~87周岁,每年领取13500元养老年金(保证领取20年);
88周岁,可领取满期祝寿金42000元;
60周岁前身故,累计所缴保险费与保单现金价值取大者。
60周岁后身故,20保证年金减去已经领取的年金。
【分红示例表】
| 保单年度末 | 实际年龄 | 累积红利 | ||
| 低 | 中 | 高 | ||
| 30 | 60 | 76,291 | 98,856 | 121,420 |
| 40 | 70 | 132,612 | 171,532 | 210,452 |
| 50 | 80 | 196,272 | 253,735 | 311,198 |
| 58 | 88 | 255,356 | 330,070 | 404,784 |
注释:
- 1.上述分红示例表按“低、中、高”三种情况进行假设,不作为未来分红的保证,公司每年宣布的实际红利水平可能高于或低于表中所列数字。
- 2.上述累计红利以每年公司宣布的红利累计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计,红利累积利率假设为3%仅为说明理解条款用,是假设值,公司宣布的红利累积利率可能高于或低于该利率。
- 3.详细内容以保险合同为准。
